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选送重点学科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到清华大学培养的通知》(吉人字〔2008〕34号)精神,决定选送3名重点学科骨干教师到清华大学培养进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内容
采取国内访问学者和单科进修两种培养方式,由教师个人和所在单位选择。学习期间不再参加原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
1.国内访问学者:以参加清华大学科研工作为主,工作期限为一学年。所选的研究课题,限于《2008-2009学年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详见清华大学网址:http://thtm.tsinghua.edu.cn)理工类的学科专业。
2.单科进修:工作期限为半年(1个学期)。进修期间须选修3门课程,其中主修1门,辅修2门。主修课根据本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选择确定。进修期满经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
单科进修人员,根据所教学科由单位提出主修课专业,由清华大学根据学校教师资源确定。
二、推荐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由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3.国内访问学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在我校任教5年以上)。
4.单科进修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有2年以上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地教学、科研、学习工作。
三、经费
在清华大学学习的学费:国内访问学者,每人学费为13000元(两学期);单科进修人员,每人学费为7000元(一学期)。由省人事厅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国内访问学者每人8000元,单科进修人员每人4000元,其余由学校承担。
四、其它事项
1.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招生简章、申请表以及选题目录和导师目录等有关情况,请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站主页“教师进修”栏中查询和下载。
2.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于2008年4月25日(周五)前交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3.学校确定人选后,被推荐人填写《清华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A4纸一式两份)或《清华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同时要提交最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三年内的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经县级或以上医院体检,务必有肝功化验结果)。
联系电话:85167447
联 系 人:李立群 葛晓野
人事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