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08〕245号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学校决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24日至31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安全大检查的有序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处、后勤处、后勤集团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检查组,下设八个检查小组。
组长:韩晓峰、张晓林
成员:赵伟、冯正玉、康永刚、林立忠、陈忠仁、王忠厚
第一检查小组组长:陈国忠
第二检查小组组长:宣历军
第三检查小组组长:关海军
第四检查小组组长:王永文
第五检查小组组长:张柏军
第六检查小组组长:李允权
第七检查小组组长:焉皑光
第八检查小组组长:籍海春
检查小组成员由各校区保卫办、学工办、后勤办、后勤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部位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措施是否落实;
(二)治安防范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三)重点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是否到位;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五)学生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电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24日至28日,校内各单位要对所属管辖范围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检自查,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各校区保卫办要集中组织夜查;29日至31日各检查组开展集中检查。
(二)学校职能部门要深入一线进行检查,各检查小组要结合校区情况确定检查的时间和部位。
(三)各检查组要严密组织、认真实施、检查到位,防止走过场。
(四)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于12月31日报保卫处。
吉林大学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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