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7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5点击:

    请务必于11月8日将《预算表》电子版发至sunjs2011@jlu.edu.cn,纸版(请完成本人签字)请放至东荣1213或十二楼信箱(孙久舒),谢谢!


校人字[2018]258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经费预算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

入选2017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精英培养阶段的教师。

   二、 工作流程

   1.个人填报:按要求规范填写《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经费预算表和项目说明书》(附件);

   2.中层单位审核:中层单位对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3.学校审核。

   三、工作要求

1.入选教师根据培养阶段的不同,按照《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修订)》(校发〔2018322号)中规定的经费总额和目标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填报培养期内各年度经费预算。

2.本计划与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不重复资助,本计划入选者如入选“培英工程计划”,在两种计划重叠期间按“培英工程计划”执行。“培英工程计划”期满后,如本计划尚未期满,则按本计划继续执行。2017年本计划重点培养阶段入选者培养期为20188月至20218月,精英培养阶段入选者培养期为20188月至20208月。两种计划均入选者请根据重叠期按月扣减相应额度。

   3.“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每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经费预算总额的30%

   4.为保证年度预算的严肃性,请填报人员按照工作进度合理做出每年度的经费预算,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执行进度设计,并确保在每年1215日之前执行完毕,未按规定执行完毕的额度,学校将于年底收回。

   四、其他

1.请于2018119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纸质版报送到培养培训科鼎新楼A619,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quyuji@jlu.edu.cn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报送材料,为保证经费及时下发,不影响按期报送教师的执行进度,逾期报送的2018年预算额度将与2019年预算额度合并下发。

人:曲裕吉

联系电话:8516744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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