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10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3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学位办相关”和“论文答辩”部分在9月11日开通。 2. 下半年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请在9月28日前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3. 申请提前答辩或延期(超期)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9月28日前将“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超期)答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到研究生管理处。    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10月8日,同时将经研究生秘书及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答辩资格审核登记单”送交学位办公室。    5. 学位办公室在10月11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6. 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    7.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将学位讨论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表决票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    8. 各培养单位在12月20日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1本,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2本)送交学位办公室,同时,督促通过论文答辩人员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工作。 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附件四)。    送交的纸本学位论文中,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及《<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上签名。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17号)精神,教育部学位中心已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开辟“学位查询”专栏,如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交电子照片,将会出现因学位信息中缺少电子照片或电子照片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学位信息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及认证。请各培养单位对电子照片上传问题给予高度重视。

    二、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    请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见附件二)撰写和装璜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http://gim.jlu.edu.cn/yjsy/new/)/下载专区/学位授予”下载。

    三、涉密学位论文    我校学位论文保密等级一般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等四级。涉密的学位论文应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三)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批。凡学位论文涉密的,应于9月28日前将《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请下载使用附件三中更新后的表格)报送学位办公室。    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学位论文,或虽无涉密项目背景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可申请秘密及以上保密级别。该类论文开题时即应在我校保密工作办公室办理涉密审批手续,开题时未办理的,校保密工作办公室不再对论文定密。    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保密级别为内部。该类论文由培养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内部”和“涉密”学位论文的论文封皮右上角密级处需做明确标注并确定保密年限,标注方法如下:    内部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秘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    机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    论文电子版也需进行相应处理。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1.严格审查每位申请答辩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学位类别、专业名称、是否完成申请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等项内容;同时审查学位申请者在系统中录入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及是否符合录入要求。    2.审查申请答辩人员有无欠费情况    未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超期答辩人员未缴清“超期答辩培养费”者,不能通过答辩资格审查。    各培养单位应及时通知欠费人员缴清相关费用,以保证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VIP)”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未经检测的论文不能送审。

    五、申请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1. 学校抽查进行“双盲”评审工作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提出答辩申请后,系统自动确定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的名单。该名单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网页实时查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另外,以往被学校抽查到但未提交论文送审的和已参加学校“双盲”评审而未通过的申请学位论文仍然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    各培养单位最迟于10月18日前将抽审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2本、申请硕士学位论文1本及论文评审费(博士论文300元/本、硕士论文150元/本)送交学位办公室。不能按期上交论文者,将被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双盲”评审工作    1) 各培养单位对未被学校抽查到的其它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双盲”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① 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和标准统一,各培养单位对每个二级学科内评审单位的选择要本着学术水平相当、相对集中的原则。    ② 评审单位原则上应为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国内高校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各研究所。    ③ “双盲”评审论文份数至少为两份。    ④ 各培养单位“双盲”评审工作应统一组织,统一寄送,指定专人负责。    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全部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负责。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情况汇总后报送学位办公室。    3) 学位办公室对“双盲”评审返回的评议书进行抽查。    4) 提倡各单位对抽查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    3.“双盲”评审论文装订格式要求    论文的装订格式见附件二,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 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 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六、论文送审及答辩    1.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的要求详见“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附件一)。其中,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时,学位申请人须同时填写“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授予/”下载),随“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一同寄送给评审专家。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论文答辩时,各项要求与同专业全日制硕士生的要求一致。    2. 答辩信息网上发布    为保证研究生论文答辩的公开、公正,学位申请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申请者的答辩信息通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信息网上发布系统”进行发布。学位办公室将根据发布的信息情况对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八、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凡涉及到学位办办理的各项工作,均须研究生秘书本人到学位办办理,其他人不得参与.

                                                                                学位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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