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跨学科高端论坛:社会公正三人谈”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 2013-05-25点击:

    

   

     什么是社会公正?我们理想当中的社会公正究竟是何种样态?我们该如何为社会公正而呐喊、而奋斗?

    5月22日,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社会公正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心、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共同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跨学科高端论坛——社会公正三人谈”在东荣大厦会议中心成功举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国家二级大法官、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著名政治哲学家、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哲学系主任姚大志教授,吉林大学社会公正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周光辉教授等三位学者作为本次论坛的特邀嘉宾做主题演讲;社会科学处霍志刚处长致开幕辞,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经济学院副院长的李晓教授做总结评论。论坛由来自法学院的冯含睿、哲学社会学院的陈龙和的黄峥三位博士研究生担任阶段主持。

    开幕式上,霍志刚处长在致辞中首先对此次跨学科高端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尤其对这次论坛召开的形式表示高度的认同!他指出,本次论坛的策划、组织很好地把握了跨学科交流的实质意义,这种跨学科协同创新形式值得推广;在主题选取方面,论坛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时代感,这种问题意识值得推崇;同时,以学生主导的高端学术活动形式,为营造和活跃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氛围引入了一股极具青春和活力的气息,值得提倡。最后,他代表各主办方及现场的全体师生对全国著名专家,在各自的学术领域拥有极高的学术声望,也是我校镇校之宝的三位特邀嘉宾的到来,及能与大家一样幸会这场思想的盛宴,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随后,三位嘉宾先后发表了主题演讲。

   姚大志教授:社会正义的阐释

    姚大志教授阐述了正义是什么。古希腊传统中的正义即公平地对待每个人,每人予其应得。

    他认为,正义是无固定内容的程序性的词,因正义是社会性质即制度的体现,而制度则由每个时代决定,体现当时的自由平等、政治价值。所以正义是由自由和平等的价值决定的。

    自由与平等在很多情况下发生冲突,而平等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平等、机会平等和实质平等。形式平等即社会提供宪法所给予每个人平等的法律权利。法律保障平等权利、打破等级制度是现代社会的根基。机会平等即由国家制定法律、政策保障每个人都有平等受到教育的机会。比如官富二代与牧羊娃的起点不平等,其解决方法是机会平等。但是,解决家庭环境不平等却解决不了天赋不平等,所以就有了实质平等。实质平等就是结果上的平等——经济方面、福利待遇相近。形式平等已满足政治权利上的平等,而实质平等要求所有人应有大体一致的经济状况。

    姚大志教授还总结归纳出四种较为主流的正义观:平等正义观、资格正义观、应得正义观和需要正义观。

    平等正义观认为平等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平等建立在人的平等之上。因人人平等,所以应得到平等的关切、尊重和对待以及平等的资源和福利待遇。资格正义观秉持如果持有的财富是正义的,富人没有帮助穷人的权利或法律义务。应得正义观即指按劳分配。需要正义观认为满足人的正当需要的才是正义的。

    周光辉教授:社会公正的公共治理之道

    周光辉教授结合自身经历,用三个现代化危机的化解解释了为什么社会公正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时代课题:一是鸦片战争、日本侵华时的生存危机,由新中国的成立解决;二是文革后的贫穷落后危机,由改革开放解决;三是现在的社会发展失衡危机。其主要表现为经济与环境的失衡、不同地区的失衡、城乡失衡、国富与民生失衡、国民收入失衡等,他由此讲起了中国的公共治理之道。

    他从政治学角度提出了在可行情况下推进社会公正的方法。

    他认为,中国现代化不平衡是由利益集团组织化的利益要求影响政策而导致的利益表达不平衡引起的,改革需要超越左右意识形态的分歧、国家悖论及改革悖论,社会公正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时代课题。

    他强调,社会公正是我国全局性、结构性、系统性的问题,不能单由政府处理。治理核心要素中,治理主体应有非政府部门的参与;治理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治理基础是协调而不是控制,是交流协商而不是单向表达;要通过一定机制合理表达交流对话,推进治理。从政府角度,可做的有两点:开放政府,鼓励公民维权,减少矛盾;发展型政府变为智能型政府,政府转型、职能变换。

    张文显教授:社会公平的法律观和公民观

    张文显教授以人们和社会为何需要正义公正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什么是正义怎样的人、怎样的行为、怎样的规则、怎样的智慧、怎样的社会才是公正的等问题切入,旁征博引,从法律观和公民观的视角为吉大师生阐释了社会公正。

    他认为,从法理学角度,公平正义是全民诉求。 十八大中国梦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通过构建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切实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提出了当代中国社会公正的基本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方向。权利公平即权利主体平等、享有的权利内容平等、受到侵害或削弱时受保护的权利平等。机会公平反对身份等级、提供平等竞争条件,允许人们有梦想成真的合理预期。规则公平中包含法律道德规则的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实体平等和法律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平等。法律的核心意义就是保护社会公平正义,而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

    他强调,社会公平有以下标准:促进人人平等发展的机会,推动包容性增长,以法治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优先开发人力资源,加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中国梦服务基本化,让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进行劳动创造,能够平等地参与竞争和社会工作,能够通过法治制度委托自己的正当权益。

    张文显教授还结合自身担任多年法官的经历谈到,我国民众的维权意识、诉讼观念上升,使我国迅速走进诉讼社会,突显出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他认为,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犯罪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判决是弄脏了水源。在他的理解中,弄脏水源也就破坏了司法和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说: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满足人民的诉求,使人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利益。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司法更高的要求。

    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中,现场师生踊跃提问,表达了自己或理论或现实角度对“社会公正”问题的理解和疑惑,三位嘉宾也分别就同学们提出的“当前中国政府的政治合法性来源”、“我国政党制度对政治改革的影响”、“如何理解法马克思所谓的按需分配作为一种正义原则”、“民主与立法公正的关系”以及“当前中国的司法公正状况”等问题与大家展开了深入交流。

    最后,李晓教授为整场论坛做了总评论。

    李晓教授认为,社会公正的实现和完善要以相关制度的建立与改革为基础。当代中国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既需要考虑中国自身的历史与文化传统,也要以西方文明的有益成果为标准。二者的结合是通过制度改革推进我国社会公正这一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三位教授从不同的专业与学科视角,对社会公正——这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做了细致的分析、深入的探讨和精彩的阐述。三位教授饱含深切社会责任感,并闪烁着智慧之光的演讲使我们对社会公正这一问题有了更完整的理解和更前沿的认识。

   演讲嘉宾和总评论人分别从法学、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不同视角共同探讨了社会公正话题,为我校师生呈现了一场思辨盛宴。现场不仅吸引了校内相关学科的师生,还有许多来自不同校区的理工科同学和外校同学不远赶来,一睹诸位重量级学者的风采。

    主办方表示,此次以“50后”为特邀嘉宾发端的哲学社会科学跨学科高端论坛将继续加大策划力度,陆续邀请国内外“60后”、“70后”知名学者为嘉宾,做客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系列跨学科高端论坛。

    转载自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网:

201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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