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反馈“211工程”三期国家验收结果的通知》(211部协办z2012{8号)的文件精神,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211工程”三期国家验收工作已全部完成,我校“211工程”三期建设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根据国家反馈的专家组意见,对我校所取得的建设成效及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211工程”三期建设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与实践”建设项目依托政治学理论、法学理论、刑法学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由、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建设。该项目在项目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项目负责人周光辉教授的领导下,在各建设单位主管学科领导院长张贤明教授、法学院院长姚建宗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韩喜平教授等的大力支持下,在项目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建设目标,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
为全面检验“211工程”三期建设成效,国家还对各高校的建设项目进行网络评审验收,邀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单位进行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验收,并综合二者验收结果,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了一级领域排名,给出了排名率(排名率=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排名/该建设项目所在一级领域建设项目总数)。在综合得分排名中,我校有5个项目进入一级领域排名前十位,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与实践”位列第4名,其他4个项目分别位列第7名、第9名和两项第10名。在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验收中,我校建设项目得分≥95分的项目有12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与实践”位列其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与实践”项目充分发挥了吉林大学法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整体实力,在理论上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在实践上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在服务我国国家战略目标的同时,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理论的创新,探索了具有吉林大学特色的高层次法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术队伍建设的途径与机制。通过“211工程”三期建设,本项目各研究方向按照建设规划全面有序开展研究工作,使得传统学科优势和特色得以巩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发展潜力不断被挖掘,学科支撑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学科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建设成效,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至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与实践”建设项目已圆满结束。在学校的领导下,学院将进一步总结建设经验,巩固建设成效,并认真查找验收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不足,为开展新一轮“211工程”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