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7]17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各单位的编制、岗位、需求计划及现有人员等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2008年人员补充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补充原则
1.压缩规模、优化结构、提高层次、突出重点。
2.强化岗位设置管理,促进学科发展,提高办学效益。
3.遵循程序,依法办事,严格考核。
4.公平、公正、公开。
二、聘用条件
聘用人员的资格严格按照《吉林大学人事调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学校的实际工作需要,2008年补充人员的学历资格要求为:
1.教师系列
(1)教师补充计划中的“博士”计划应当聘用博士毕业生(需获得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部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教师补充计划中的“硕士”计划应尽可能聘用博士毕业生,如确无人选,可聘用优秀硕士毕业生(需获得硕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部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2)为改善教师队伍的学缘结构,各单位要提高补充校外毕业生的比例,2008年补充教师中本校毕业的应低于50%。
2.专职医生系列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部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3.党政管理和辅导员系列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4.编辑系列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5.其它专业技术系列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其中护理系列原则上也应按上述条件聘用,如确无人选,可聘用少量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
除上述聘用条件外,其它聘用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在公布招聘岗位时予以公布。
三、聘用程序
按照《吉林大学人事调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为了做好2008年的人员聘用工作,广开招聘渠道,学校将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招聘计划。要求各用人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师补充计划,确定本单位教师的聘用条件,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关于2008年人员补充计划的其他事宜请与人事处人事科联系。
师资管理科联系人:杨 民 联系电话:85167425
人 事 科 联系人:贾丽华 联系电话:85166414
附件:2008年人员补充计划
人 事 处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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