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成教办、办学单位:
现开始进行2008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及授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学士学位者应为吉林大学2008届(含2006年以后报名参加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的2000年以来毕业的往届生)成人教育脱产、夜大、函授、远程及自学考试毕业生,申报者应符合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已通过吉林省(或广东、广西、新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学士学位的初审工作由各校区办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学生到所在办学单位申报。所有学生申报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号应与学位外语考试准考证号或合格证号相一致,如不一致请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学校不予受理。本次申报者应为2006年及2007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其中2007年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者,申报时需持从吉林省学位报名网站下载的“外语合格证书”申报学位,否则办学单位不予受理。
2. 自学考试、二学历学生通过相关专业学院进行申报,要求持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且毕业证书和成绩单上的身份证号与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号相一致,如不一致请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将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原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上报校区办。各学院负责人和审核人要在毕业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否则学校不予受理。
3. 各办学单位按专业填写《吉林大学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1)并附电子版上报校区成教办,由各办学单位主管领导和校区办主任签字,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校区办汇总后报学生科。
4. 各办学单位填写上报数据(见附件3,填报数据说明见附件4,类型和学习形式代码表见附件5,专业代码见附件6)。由于今年增加了年报内容,因此上报数据内容较多,请各办学单位认真填写。
各办学单位和校区办要认真核对附件三中身份证号与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成绩单、外语合格证等证号是否一致,校区办汇总后报学生科。
5. 学生成绩由校区成教办进行审核,相关负责人、部门签字盖章,报学生科备案。
6. 各校区办填写《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附件2),并附申报学生名单一份,上报学生科初审。
7. 考生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摄像照片用于打印学位证书照片。
(二)经批准允许在外省借考考生的报考数据、图像信息和考试结果由考生所在办学单位上报校区成教办。
三、申报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截止到2008年3月12日,各办学单位上报校区办时间截止到3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校区办上报学生科时间为3月25日前,到教务处和省学位办审核及办理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授予成人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应严肃认真,保证质量,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该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附件:
1. 吉林大学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名单
2.《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
3.上报数据EXCEL表格
4.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5.类型和学习形式代码
6.专业代码
吉林大学成人教育处
200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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