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08] 31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8] 56号)的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对2007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学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7年度批准立项的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校级一类资助项目和校级二类资助项目(名单及编号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本次学期检查内容包括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和项目成员的精力投入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内容及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等。
三、检查程序
1. 学期检查以各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组”对本学院项目进行自检为主,学校根据情况组织校级专家对国家级项目、校内一类资助项目进行抽查。
2. 各项目组须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见附件1),由指导教师、学院签署检查意见。
3. 学院“工作组”对本学院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时间安排
1. 检查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5月16日。
2. 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将本学院《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一式两份)及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总结报告上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行政楼311室)。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
2、吉林大学2007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单及项目编号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
二○○八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