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现将研究生院关于下发《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研究生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如下:
根据《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研究生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支持办法》(试行)(校发[2009]134)的文件精神,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内招收研究生出资有困难的导师可申请经费支持。现将有关申请经费支持的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时间截止到2009年5月22日(申报表交到院研究生办公室卢贵华);
2、申请人须填写《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研究生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支持立项申请表》(见附件);
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申请表收齐后,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
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研究生导师
招生出资配套经费支持办法
(试行)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精神,我校对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内招收研究生出资有困难的导师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一、经费金额
学校每年每届提供60万元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滚动支持。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内的导师。
2、现有科研经费暂时不足以支付招生出资配套经费的导师。
三、资助限额
此经费用于支付研究生导师招收第二名研究生所需出资的经费,经费支付标准按照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规定的出资金额执行。每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年只能申请一个指标的资助名额,可连续申请两年,两年后,要暂停申请一年。
四、申报程序
1.支持经费实行导师申请制。申请者填写《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研究生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支持立项申请表》,在每年5月份递交相关材料,经所在培养单位初审,签署意见后,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研究生导师提交的申请进行评定,并在新生入学前下达支持经费立项通知书。
五、经费管理
1.支持经费直接抵付导师所需出资的经费,拨入相应的账户内。
2.资助年限按基本学制计算。受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因故终止学业,结余经费收回。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0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