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4-23点击:

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部门: 保卫处 日期: 2007-4-23 9:47:55)


  校内各单位:

      4月18日,学校收到吉林省教育厅以特急内部明电形式,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

  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通知》精神的工作要求,现将教

  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全文和学校关于落实《通知》精神的

  具体要求,通知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单位接到学校通知后,要组织本单位科、室以上领导认真学习教育部《通

  知》全文,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全面分析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形势,结合本单位编

  制结构情况,逐级落实防火工作责任。

      二、各单位要在“五、一”劳动节放假前,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

  教育,传达教育部《通知》精神和学校有关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防火工作任务

  。

      三、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并结合春季防火第三阶段的工作要求,在“五

  、一”节前对本单位所属部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防火安全大检查。要把学生公寓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实验室、商业网点作为本次大检查的重点,不走过场、求真务

  实、注重实效。

      四、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立即纠正,自我整改;对不能立即整

  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尽快实施整改,确保本单位防火安全。

  

      五、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教育、检查、整改情况报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学校

  保卫部门也将对校内各单位落实本通知情况进行抽查。

  

  附: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保卫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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