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教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职工医疗保险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工作。现就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的人员范围
我校现享受公费医疗的全民所有制事业编职工。
二、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的内容、程序和办法
1、数据采集
各单位到人事处保险科领取本单位人员的《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在人事处已采集部分数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教职工参加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指标代码说明》(详见附件1)要求,认真、准确地核实已填写的数据,在其它空栏内填报相应数据。在规定时间内返还已将数据核准填全的《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手写),要求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经主管领导和经办人(或联系人)签字。同时将《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Excel 2003电子文档1份(Excel表单元格式中的数字作为文本处理)报送人事处保险科。
2、资料收集
符合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范围的人员,每人提供1份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1寸同一底版免冠近期蓝背景彩色照片。各单位在收集照片时要认真比对,按要求粘贴(详见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报送人事处保险科。
三、时间安排
1、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 4月23日(星期三)
各单位携U盘到人事处复制和领取本单位的《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
2、2008年4月24日(星期四)— 5月9日(星期五)
各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核实、填写有关数据,收集资料,报送数据和资料。
四、其他
1、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工作是开展教职工医疗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认真核实、填写有关数据并收集有关资料。各单位必须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必须及时、准确无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3、各单位在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过程中,注意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4、每条完整数据须本人复核签字。
联系人: 朱子英 李建龙
联系电话: 85166013
电子邮箱:zhuzy@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教职工参加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数据
采集表指标代码说明
2、资料粘贴要求及图示
人事处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