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8〕9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08]2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08年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教师职务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7、曾获得过宝钢教育奖的教师,如无新的突出业绩,一般不再受理申报。
三、推荐限额
本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给我校的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为5人,其中包括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人。每个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否则将不予受理。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承担的教学工作情况填写时限为2005.08-2008.07;其他成果材料填写时限为2003.01-2008.07。
2.各单位推荐人选应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见附件2),表格中有字数要求的字数均含标点符号和空格。填写完毕后请将表格的1、2页合并,3、4页合并,以此类推,用A3纸打印或复印后,上报一式13份。
3.各中层单位统一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上报原件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4.被推荐人选应提供评审表中所填写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证明材料应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样式见附件4)。
上述材料请于6月23日(星期一)下班前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南区行政楼820房间)。
联系电话:85167425
联系人:杨民 李艳
电子信箱:tos2@jlu.edu.cn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4.证明材料样式
人事处
200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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