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8〕12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校际交流出国项目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08〕9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学校审核,确定周异夫等11人为2009/2010年度校际交流出国留学项目推荐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与日本有关院校的对外联系事宜由国际合作处交流科负责,请各推荐人员在接到国际合作处通知后按照其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对外联系材料,由日方院校最终确定人选。
二、校内相关公派出国事宜由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负责,被推荐人员在接到日方接收确认件后、须到我处办理缴存出国保证金、签订《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离校前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
三、被推荐人员应充分利用出国前的时间,强化外语学习,以便赴外时能更熟练地运用外语进行交流与工作。
四、确定人选在出国前须把出国的具体时间告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负责人员,有关事宜按照《通知》中“派出及管理”中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09/2010年度校际交流出国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 事 处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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