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8〕18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校自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2008年度遗属困难补助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负责将本通知告知本单位所有遗属,并对其填写的有关情况进行复核。
二、遗属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接到通知后,到人事处保险科领取(或在网上下载)《吉林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复查表》,填写并经所属单位复核后签字盖章,于12月24日前带遗属户口及街道出具的无收入证明,报人事处保险科审查。
三、人事处审查后,符合补助条件的,从2009年1月起继续发放;未经复查和复查未通过的,其遗属困难补助将于2009年1月起停发。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次遗属困难补助复查工作,严格把关。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建龙 联系电话:85166013
办公地点:南区行政楼824室
附:《吉林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复查表》
人 事 处
2008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