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9〕84 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教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部分教职工开展医疗保险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工作。现就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的人员范围
2008年3月1日以后来我校参加工作现享受公费医疗的全民所有制事业编职工。
二、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的内容、程序和办法
1、数据采集
各单位在领取本单位人员的《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教职工参加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指标代码说明》(详见附件1)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数据,在空栏内填报相应数据。在规定时间内返还已将数据核准填全的《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手写),要求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主管领导和经办人(或联系人)签字。同时报送《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Excel 2003电子文档1份(Excel表单元格式中的数字作为文本处理)。
2、资料收集
符合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范围的人员,每人提供1份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1寸同一底版免冠近期蓝背景彩色照片。各单位在收集照片时要认真比对,按要求粘贴(详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填写有关数据,收集资料,并于2009年5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保险科。
四、其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认真核实、填写有关数据并收集有关资料。各单位必须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必须及时、准确无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3、各单位在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过程中,注意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4、每条完整数据须本人复核签字。
联系人:朱子英 张昊
联系电话: 85166013
电子邮箱:zhangbxk@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教职工参加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指标代码说明
2、资料粘贴要求及图示
人事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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