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9〕 265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公务员培训教师的通知》(吉公局发〔2009〕47号)(详见吉林省公务员局网页http://gwyj.jl.gov.cn/gsgg/200911/t20091111_651810.html)精神,吉林省公务局将面向全省选拔公务员培训教师,建立吉林省公务员培训师资库。结合我校现状,学校决定开展公务员培训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观念,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政治理论、政策研究、国际国内形势、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某一领域或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创见解,阐述观点客观明确,分析、解读能力较强,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3.愿意为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提供服务和贡献力量,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丰富的课堂教学或讲座的经验,具有按要求承担公务员培训教学的时间。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所在中层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中层单位对教师的政治思想、理论素养和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考查,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
3.资格审查: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对申请教师进行审查,拟定推荐人选。
4.网上公示:对拟定推荐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确定人选: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吉林省公务员局。
三、申请事宜
各单位请于12月22日(星期二)前将推荐公务员培训教师填写的《吉林省公务员培训教师登记备案表》及《吉林省公务员培训教师推荐一览表》(详见附件)及其电子文档一并报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郭广建 邮箱:lilq@jlu.edu.cn
联系电话:85167447
附件:1. 《吉林省公务员培训教师登记备案表》
2. 《吉林省公务员培训教师推荐一览表》
人 事 处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