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0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春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为全面加强我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整体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春季防火安全形势的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步骤
今年的春季防火工作从4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4月1日至4月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
第二阶段从4月11日至5月20日为检查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从5月21日至5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二、任务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颁布施行。为了深入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决定4月为学习、宣传、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活动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学习、宣传、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作为今年消防工作的头等大事。活动月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专题学习和辅导,并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教育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要严格按照《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完善防火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基础工作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单位内部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春防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网络、消防宣传角等形式的宣传教育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结合春季火灾的特点和本单位可能引发火灾的薄弱环节及危险性,组织有针对性的疏散灭火演练,检验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切实提高本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以及其他从事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工种人员,所属单位、部门要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和消防技能培训,持证上岗。4月19日至4月25日为防火宣传周。
(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树立忧患意识,克服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单位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原则,加强单位内部自检自查自改工作。春防期间,各单位要建立以防火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自检自查领导小组,开展全方位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切实抓好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和整改工作。各学院要对学生宿舍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加强对本单位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管理,杜绝违章用电行为。后勤处要加强对校内各单位用电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完善智能控电设施,对存在故障的消防给水管网等设施进行修缮。后勤集团要对各公用建筑内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安全出口、门禁控制系统和消防自动报警灭火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
(五)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春防期间,保卫部门要重点检查各单位在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制度建设、消防责任落实、消防措施保障等方面的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私搭乱建、擅自改建扩建、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区、各单位要召开春季防火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春防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春防工作计划,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各单位要继续抓好“消防宣传角”建设,定期更换宣传教育内容,做到“常态化”。
(三)各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所属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任务。
(四)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尤其要加强大风天的用火用电管理。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做到死看死守。
(五)防火部门对春防工作要进行重点督察,对工作不负责、行动组织不利、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由于工作懈怠、失职渎职而发生火灾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