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3-25点击:
关于开展2010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0-3-25 9:15:21 字号:   

 

                                                            校人字〔2010〕 41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2010年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汉办〔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推荐选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孔子学院

    我校孔子学院为美国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孔子学院。

    二、推荐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原则上应为我校教师,来校工作满2年,回国后工作一般须2年;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

     3.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4.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5.具有较好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6.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7.性格开朗,身心健康。

     8.孔子课堂中方负责人需能够兼任对外汉语老师。

     9.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校际交流项目和学校统一选拔的单位公派项目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个。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

     3.资格审查:人事处按项目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审核:由学校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

     5.国家确定:学校上报推荐人选,由国家汉办组织专家审核,集中面试,确定录取人选。

    五、派出时间及期限

    派出时间:拟定为2011年9月前接替现任中方院长。

    派出期限:在外工作时间一般为2-4年。

    六、派出及管理

     1.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整体建设目标,制定年度派出计划,明确出国研修内容并妥善安排候选人员的工作,保证按期派出。

     2.被录取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出前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吉林大学公派出国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进行国际旅行健康检查等手续。

     3.原则上被录取人员在规定内派出,不能推迟派出或延长在外时间。

     4.如确因特殊情况届时不能派出,本人需提前半年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层单位主管师资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由学校研究同意后向国家汉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留学资格到期将被自动取消。

     5.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项目,退还学校支付的有关费用和违约赔偿金。

     6.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可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7.出国人员办理完护照、签证等手续并获得国家汉办的离境机票后,在离校前将出国时间通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如离境前未通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而擅自离境,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教师在回国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回国教师应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或报告会。

     9.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七、日程安排

     1.2010年3月25日(星期四)——3月26日(星期五),个人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2.3月29日(星期一),各中层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填写《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汇总外语考试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材料均使用A4复印纸打印),报送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八、有关说明

     1.由于时间紧,申请人申报后请事先登录中方院长推荐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熟悉《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等相关要求,提早准备所需材料。

     2.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派出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外语及岗位技能学习。

     3.申报材料若填报不实,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在下一年度减少所在单位派出人数,申请人停止一年申报出国项目资格。

     4.申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汉办及我校人事处师资培养科。

     国家汉办联系电话:010-58595980  58595986  传真:010-58595868

     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电话:85167447      传真:85167448

      

 

 

                                                   人 事 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转发范围:校内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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