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质量工程”国家级项目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4-29点击:
关于开展“质量工程”国家级项目总结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0-4-29 11:37:21 字号:   

各有关学院及“质量工程”国家级项目负责人:

    2010年是“质量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为全面了解“质量工程”实施进展,深入总结“质量工程”建设成效,高度提炼“质量工程”在论证、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为科学制定“十二五”期间的“质量工程”实施方案打下良好基础,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高司函[2010]79号】。为充分做好我校“质量工程”各项目的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质量工程”项目总结工作

    1.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承担的“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六个分项目)进行总结;

    2.按照六个分类项目,分别形成《***学院关于“****”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项目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包括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实施程序、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内容;

    3.项目总结应以教师所承担的具体项目为基础 ,其中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以学院为单位提供综合分析总结报告。精品课程在课程组总结的基础上,各学院形成综合材料。

    二、对“质量工程”二期建设提出建议

各学院对“十二五”期间国家级“质量工程”的建设提出有关建议。建议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项目管理方式等。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总结工作,尽快部署,明细责任,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2.相关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质量工程”项目的调查问卷工作;

 

    3.各有关学院于2010年5月10前将项目总结报告和质量工程二期建设建议各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发送至lixiny@jlu.edu.cn。

    4.为做好“质量工程”项目总结工作,学校定于2010年5月4日下午2:00在中心校区逸夫图书馆202会议室召开我校“质量工程”项目总结会,请“质量工程”国家级项目单位的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教学秘书参加。

 

 

 

 

                                                  教务处

                                            二一 年四月二十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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