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大学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发表于2010-11-10 10:40:20 点击:3
各校区教务办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0年11月15日至18日进行。
二、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各学院教学秘书要具体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组织本学院学生提前填写“机读卡”相关信息,避免学生在拍摄现场临时填涂,耽误拍摄进度。填涂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确保学生基本情况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2. 通知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必须全部在校参加拍摄,非2011届毕业的本、专科学生一律不准参加拍摄。
三、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5号文件精神,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按每人16元(摄像15元,机读卡1元)收取。如机读卡填涂错误,需交纳一元钱机读卡工本费换取。
四、拍照前请仔细阅读机读卡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以下信息(务必填涂正确,否则查不到电子图像):
1. 所在院校名称:吉林大学XXXX学院,不能写简称(吉大),同时必须在学校名称后面标明所在学院名称。
2. 地址: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各校区教务办公室。
3. 院校代码(全校统一):10183
4. (院)系代码:按本学院代码填涂。
5. 姓名及区位码:按汉字区位码表查寻。
在汉字区位码表查不到的字请在此字旁标注拼音,小方格内填4个零涂4个零。少数民族名字多于四个字的,只将名字写在姓名栏内,不用填涂编码。
6. 学号:必须按本人实际学号准确填写
7. 学历类别:普通本科生或普通专科生
8. 所在校别:普通高校
9. 性别:男(女)
10.身份证号码:从左到右正常填涂,务必涂写清楚正确(15位或18位号码)。
11.所有项目从左到右填涂,左侧不留空格,不许涂抹。
12.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录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五、具体拍摄日期、地点:
拍照日期:2010年11月15日(周一)至18日(周四)。
拍照时间:早7:50开始,下午13:20开始。
拍照地点:各校区教务办自行安排。
六、补拍事宜:
对于因故不能参加此次拍摄的2011届毕业生,按以下要求参加补拍。
1. 补拍时间:2011年3月17日-4月15日每周五下午14:00-16:00 。
2. 补拍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 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
3. 补拍费用由新华社现场收取,收费金额以新华社规定为准。
4. 新华社负责人:高崇主任 电话:88463076
七、各校区拍摄日期安排:
第一组摄像日程安排:
前卫校区:2010年11月15日(周一)至17日(周三)
南湖校区:2010年11月18日(周四)上午
应用技术学院:2010年11月18日(周四)下午
第二组摄日程像安排:
朝阳校区:2010年11月18日(周一)地质宫院内
南岭校区:2010年11月6日(周二)至17日(周三)
新民校区:2010年11月15日(周四)上午
和平校区:2010年11月15日(周四)下午
吉林大学教务处
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