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大学选拔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创新人才推免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教务科 发表于2010-09-21 10:07:54 点击:631
校发〔2010〕26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创新人才推免生选拔工作,学校研究制定了《吉林大学选拔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创新人才推免生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吉林大学选拔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创新人才推免生工作办法
为做好今年选拔创新人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创新人才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及《吉林大学推荐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0〕258号)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选拔原则
(一)严格遵照创新人才推免生的选拔标准,选拔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有特殊培养价值的优秀人才为推免生。
(二)公开、公正、公平,各推荐环节和推荐结果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布,透明操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组成人文、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地球科学、白求恩医学、农学等八个学部创新人才推免生工作专家组。各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学科高级职称的教师和知名教授等7~9人组成。
专家组在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和各校区教务办协助相关学部落实具体工作。
三、申报资格
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一定的学术、科技等成果,可以参加创新人才推免生的常规申报、破格申报、特殊申报,其中参加破格申报、特殊申报学生的申报资格需要经过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基本申报资格如下:
(一)常规申报
常规申报的学生仅允许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兼有;其它条件符合《吉林大学推荐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中的常规推荐的相关遴选条件。
1.课程总成绩、主干课总成绩名次均列专业前1/3之内。
2. 实验、实习课等实践课程各学期单科成绩按百分制核定应达到60分以上,按五级制核定应达到及格以上;平均成绩按百分制核定应达到75分以上(五级分制应先转成百分制计算)。
(二)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的学生仅允许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但不能同时兼有两种及以上,其它条件符合《吉林大学推荐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中的常规推荐的相关遴选条件。
1.曾经有一门主干课程考试不及格,但已经重修或补考通过。
2.课程总成绩、主干课总成绩名次未列入专业前1/3,但须列前1/2。
3.外语未达到要求,但已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全国大学外语考试成绩达到390分以上。
⑵ 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65分以上。
(三)特殊申报
学生如果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有突出成果,可以不受常规申报、破格申报相关条件的限制。
特殊申报创新人才推免生的考核、选拔方式,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四、成果要求
常规申报、破格申报、特殊申报创新人才推免生的基本成果要求如下:
(一)常规申报
1.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于核心学术刊物上,作者应是前二名;发表于一般学术刊物上,应为第一作者。
2.取得发明或专利。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且通过结题鉴定,完成人应为前两名。
4. 参加科技竞赛获得以下成绩之一:
⑴ 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竞赛省级一等奖及相同类型和级别竞赛的奖励;
⑵ 获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东北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⑶ 获嵌入式电子设计竞赛、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国家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破格申报
1.有两篇及以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第一作者,两篇中一篇应是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被SCI、EI检索收录。
2.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获得国家特等奖、一等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及国家二等奖项目的前两名完成人。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且通过结题鉴定,完成人应为负责人。
(三)特殊申报
1.人文、社科有关专业的学生有三篇及以上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三篇均为第一作者,其中两篇应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刊物上发表。
理学、工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医学有关专业的学生有三篇及以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其中两篇为第一作者,其中一篇被SCI、EI检索收录;或发表一篇影响因子达到2.0及其以上被SCI、EI检索收录的论文。
2.参加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等相同类型的竞赛,获得国家特等奖、国家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四)有关说明
以上三项未包含的成果须经相关专家认定,其水平如达到上述要求,则可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
(五)其它要求
1.论文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以前。在增刊、特刊、汇编、网上发表的文章均不予计算。
2.在重要报纸的理论版、学术版发表的论文可以作为成果。
3.奖励、成果、项目必须在2010年9月25日以前获得。发明、专利、科技竞赛等成果必须为本人亲自完成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
五、遴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吉林大学创新人才推免生审批表》,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推荐,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创新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按照《推免生工作进程表》时间安排组织学生填报有关表格、材料,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推荐资格学生的材料于9月25日之前报各校区教务办。
(三)校区教务办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学生申报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以及获奖成果的真实性等进行评审和鉴定。并填写《吉林大学创新人才推免生专家评审表》。
(四)校区教务办把符合常规申报、破格申报、特殊申报创新人才推免生的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分类汇总,报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具备申报资格学生名单。
(五)校区教务办将通过资格审查学生的基本情况按学科专业门类进行汇总、印制,呈送学部创新人才推免生工作专家组专家。
(六)以学部为单位组织开放式答辩会。为增加答辩的透明度,各学部要提前公布答辩会的时间、地点,学生自愿旁听。
(七)学生参加答辩,专家组根据学生的创新能力、学术专长、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经过讨论,以记名方式投票,按学部分配名额数当场确定创新人才推免生推荐人选。
正常申报的学生须获得1/2以上票数;破格申报的学生须获得2/3及以上票数。
(八)创新人才推免生推荐人选确定后,各学部将选拔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及接收学院。
(九)确定为创新人才推免生推荐人选的学生参加接收学院组织进行的推免生复试,复试合格的学生最终确定为创新人才推免生录取人选,接收学院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接收。创新人才推免生录取人选不再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
(十)将创新人才推免生录取人选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其它
各学部所属学院上报材料的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一)人文、社会科学、理学、信息科学学部的各学院材料报前卫校区教务办,联系人:何岩,电话:85153819。
(二)工学部的各学院材料报南岭校区教务办,联系人:王利军,电话:85095794。
(三)白求恩医学部的各学院材料报新民校区教务办,联系人:吴运涛,电话:85619956。
(四)地球科学学部的各学院材料报朝阳校区教务办,联系人:周伟,电话:88502241。
(五)农学部的各学院材料报和平校区教务处,联系人:王卫宏,电话:8783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