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19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对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成果完成截止时间调整为2013年2月底;
二、成果完成人调整为不超过7人;
三、校级成果奖项设置调整为特等奖(10项左右)、一等奖(50项左右)、二等奖(50项左右)。
四、需要更换成果申报材料的项目请于2013年3月29日前将成果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成果佐证材料(一份,含成果总结)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yaolan@jlu.edu.cn
五、学校拟于4月中旬组织成果答辩工作,请各项目做好答辩准备,成果主要完成人采用PPT汇报,汇报时间为8分钟。
联系电话:85166422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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