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光教授来我院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09-07-23点击:

20097211830分,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兼职教授、《公共行政评论》(中山大学主办)编委会成员、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天津市行政管理决策咨询服务专家张光教授在超分子大楼一楼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情景研究:村委会选举情景调查所透露的中国农民的程序公平观念” 的报告。此次报告会由菲律宾欧博注册、吉林大学政治学理论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贤明教授主持了报告。

首先,张光教授引出问题:中国当代农民具有什么样的公平观?他们认为结果和程序哪个更重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似乎往往以结果判定是非,尤其以经济发展的结果判定是非。但我国并非总是重视结果而忽视程序,中国古代就曾出现“多数决”的政治现象,十七大报告也提出“城乡逐步按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政策主张。由于村委会选举是中国竞争性最强、对选民利益影响最大、参与人数最多、参与率最高的政治选举,因此,研究这一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其次,张光教授对文献分析进行梳理。他引用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塞尔伯特和泰勒的程序公平理论,即“在处理人际或人群关系时,究竟哪种因素能决定冲突的解决是否可以接受”,通过解释“为什么要服从警察”这个案例说明工具主义模型的概念。第一,警察的武力威慑作用。第二,绩效。警察的存在导致犯罪率下降,社会治安良好。第三,分配公平,警力分布合理。前两者基于个人自我利益,后者基于公共利益。程序公平是通过发言权、选择权、平等待遇三点得出:一个结果如果能够通过公平过程产生,无论结果如何,人们都愿意接受。

再次,张光教授对于方法和数据的获得进行解析。首先要明晰三个问题:第一,数据的来源方式。研究个体收集的数据和取自他人或官方的数据。第二,实证方法的同与异。第三,以研究案例为基础,对社会科学项目的实证、写作过程加以说明。在此基础上提出问卷设计:第一,结果公平于己有利的变量设计成为受访人支持的候选人当选/落选的情况。第二,结果公平于共同利益有利被设计为支持的被证明有能力带领村民致富的候选人当选/落选的情况。在问卷中程序公平被设计为:投票权有无情景,一人一票还是一人多票,采取海选等方式。在实证这一环节,张光教授曾组织学生利用假期返乡期间,对全国十几个省包括黑龙江、新疆、福建以及河南等地村委会选举情况,进行调查问卷。此次调查选取500个样本,设置8套问卷,几乎涵盖了所有相关问题,直观、具体地反映出村民对村委会选举态度倾向。

复次,分析和检验数据。通过分析得出,在平等对待、海选以及行使投票发声权三种形式中,村民最看重平等对待的方式,海选与否次之,投票发声权最次。通过实证分析,泰勒的T检验能够得出下面的结论:受访者对于于己有利的选举结果的评价均值,无论是在选举公平性和满意度上显著高于于己不利的选举结果;在产生符合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选举结果之间,受访者对于前者的公平性和满意度评价(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无一例外高于后者,而且两者之差在很高值上通过T检验;程序公平但结果不利大于程序不公平但结果有利,除了一种情况例外,其他全部通过T检验。也就是说,农民宁可按照规则接受一个坏的结果也不愿意不按照规则接受一个好的结果。

最后,他对本课题的研究意义进行总结:第一,中国农民具有现代民主和法律意识,并非自私自利的小农意识,也并非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中国农村不可能产生建立在程序公平观念之上的民主选举。第二,中国农民尽管经济水平和教育程度低下,但这并没有损害他们进行民主选举的意识,这种意识的存在可能是多轮村委会选举的结果,也可能构成村委会选举的选民政治文化基础,而相对水平更高的城市居民也应该具有这种民主意识,中国没有理由不实行以选举为核心内容的基础民主政治。

此次报告会正值美国杜克大学与中国吉林大学联合举办的政治学研究方法暑期班在我校举办期间,报告以村委会选举所透露的村民程序公平观念为研究对象,为政治学研究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和实证研究范式。最后,张光教授还对各位老师和同学提问一一作答,报告会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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