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特别推荐教学优秀教师教授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1-07点击:

关于特别推荐聘任教学优秀教师教授职务的通知

提交部门:人事处   提交时间:2012-1-6 11:11:47

                                           校发〔2012〕11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突出拔尖人才培养,充实和加强“基础学科拔尖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青年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1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通过教学委员会特别推荐渠道聘任“两项计划”青年骨干教师为教授职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列入“两项计划”高水平教学团队的主要后备人选(不含学校文件规定的以教学为主型教师),并承诺承担“两项计划”学科主干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1.任职以来,每学年至少完整讲授一门与“两项计划”相关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主干课,教学效果优秀。

    2.教学工作量达到本学部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职务所要求的基本标准。

    3.科研成果原则上达到其所在学院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职务所需的基本要求。

    4.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未达到任职年限,但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中做出较为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A.指导学生取得1项以上省级以上相关奖项(省级一等奖以上);

    B.作为负责人完成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项;

    C.参与“质量工程”项目1项(校级负责人、省级前二名,国家级前三名);

    D.在部委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教材或教学参考书1部以上(担任副主编以上或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E. 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1项以上教学成果奖(校级前二名、省级前三名,国家级前五名);或省级以上教育技术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F.获得校级以上的教学名师奖、教学示范教师奖、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一等奖等与教学相关的奖励或荣誉称号。

    三、时间安排及评审程序

    1.2012年1月9日(星期一)-1月10日(星期二)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吉林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自然科学类)》(以下简称《申报表》,相关表格及要求详见校人字[2011]259号《关于2011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表格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同时成果材料在学院内部公开展示。

    应聘人员所在学院于2012年1月10日下午下班前,统一将审核后的《申报表》的word电子版文件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Email:tso2@jlu.edu.cn)。

    2.1月11日(星期三)-1月13日(星期五)

    学校在校园网上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

    3.1月14日(星期六)-1月17日(星期二)

    相关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推荐不超过1名聘任人选,并将推荐聘任人选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同时,相关单位教学委员会填写《拟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4.1月18日(星期三)以后

    学校教学委员会组成“教学优秀教师聘任教授职务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对学校教学委员会确定的聘任人选在网上公示并受理相关申述。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校长聘任。

    五、其他

    1.通过教学委员会特别推荐渠道聘任教学优秀教师为教授职务工作非常重要,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工作。

    2.各级教学委员会在召开评审会议时,其工作程序按照《吉林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各级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程序进行。

 

 

                                                                吉林大学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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