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卡拨付2019年度第三批人才科研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9点击:

烦请将相关材料于5月8日前报送材料至学院,谢谢!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2019年度预算下达安排,现将2019年度第三批人才科研经费建卡拨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坚持优先保障发展原则

人才科研经费是人才发展支持的重要资源,要以优先保障发展为最终目的,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从实际需求出发,有力保障人才开展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2.坚持进度总体统筹原则

人才科研经费实行国拨经费和校内自有经费双配机制,优先拨付和执行国拨经费,同时在合理额度内保证统配一定校内自有经费,执行进度上坚持总体统筹。

3.坚持经费高效使用原则

人才科研经费应结合个人实际进行合理预算,尽量避免已建卡经费大额沉淀,保证经费使用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使用效益。

二、拨付方案

综合以上原则,2019年度第三批人才科研经费建卡拨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1.原则上历年沉淀人才科研经费额度超过5万元以上,且沉淀额度超过2019年度需求额度50%以上的,在沉淀额度执行完成后方可申请。

2.沉淀人才科研经费不足5万元或者入职后首次申请的,本次按不超过2019年需求额度的80%建卡拨付,其中,国拨经费和校内自有经费统筹配比如下:

2019年度需求额度

暂按80%建卡拨付

国拨经费

校内自有经费

超过100万元

50%

30%

超过50万元,不足100万元

40%

40%

超过5万元,不足50万元

30%

50%

不足5万元

80%

三、时间安排

1.相关人员下载并填写相关国拨经费申请表、校内自有经费申请表和申请信息汇总表,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2.中层单位严格按50%和80%比例相关方面要求,结合申请人实际需求,合理把握并筛选暂不予拨付2019年度人才科研经费相关人员,认真审核并汇总申请信息,经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的相关材料,应于5月10日前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

2.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相关材料,汇总整理全部财务系统导入数据,过函过盘财务处预算科,国拨经费争取在5月17日全部建卡拨付;校内自有经费待学校预算下达后及时建卡拨付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拨付的国拨经费原则上应于6月30日前执行50%,10月31日前执行完毕。

2.国拨经费100%执行完毕,校内自有经费基本执行完毕的情况下,方可申请剩余经费额度。

3.剩余经费额度申请,以及增量人才首次申请,原则上应在2019年11月30日前提出,具体可拨付额度,视年度人才科研经费预算和总体执行情况而定;此后至学期结束期间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4.具体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2019年度第三批人才科研经费申请信息汇总表

纸质版一份,中层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yanyanjlu@163.com

2)2019年度人才科研经费预算申请表(国拨经费)

纸质版一份,个人签字,完成中层单位审批及加盖公章。

3)2019年度人才科研经费预算申请表(校内自有费)

同上。

五、联系人

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发展科。

联系人:阎老师、宋老师

办公电话:85167448  85166067

办公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07室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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